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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浏览:[]日期:2020-11-25

各位考生:

根据《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校公开招聘体检工作相关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2020年1128(星期六)

集合地点:河北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五楼贵宾区大厅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有关要求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费用和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1张,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无故不到而又不提前告知者,视作主动放弃。

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五、注意事项

1.考生于2020年1128日早晨6:50前到达指定地点,关闭手机,交工作人员保管。

2.工作人员清点考生人数,核对身份证。

3.发放已注明编号的体检表(体检编号作为考生体检的唯一标识,请考生牢记),由考生本人将照片贴在体检表相应位置(不得在体检表填写个人姓名等信息,或做任何标记),然后统一交工作人员保管。

4.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严禁向医护人员透露姓名、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否则,视为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8.不要佩戴项链等金属饰品,不要穿有金属材质的衣服,女生不要穿连衣裙。

9.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应事先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待身体条件允许时,再进行体检。在此期间,保留资格,暂缓聘用。

六、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我省有关规定,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体检全程佩戴口罩,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体检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河北省电子健康通行码非绿码、来自中高风险区的考生,须提供体检前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1-87115011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人事处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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